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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万峰湖第十四届野钓大奖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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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0 14:0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体育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
黔西南州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钓鱼协会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南盘江镇人民政府
兴义市钓鱼运动协会
(四)执行单位:兴义市万峰林黔龙户外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四海钓鱼频道、《中国钓鱼》杂志、
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
黔西南州广播电视台、黔西南州日报、
今日兴义、兴义广播电视台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0年9月28日14:30分—9月30日14:30分,共48小时
(二)开幕式:2020年9月28日10:00点
(三)闭幕式:2020年9月30日16:00点
(四)地点:兴义市南盘江镇润龙湾和对岸(兴义市万峰湖润龙湾野钓乐园)
三、参赛办法
   (一)年满18至65周岁的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钓鱼协会、钓鱼俱乐部、钓鱼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每队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共计200支队、800人参赛。
   (二)每支参赛队交纳参赛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含4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三)每支参赛队交卫生保证金人民币贰佰元整(¥200),比赛结束后将所有垃圾收集好,由各分区裁判长检查合格后退回。
四、竞赛项目和办法
   (一)各运动队分20个赛区同时进行比赛,于2020年9月28日8:00赛前由各参赛队队长抽签确定钓区和钓位号。(景湖大道终点处)
(二)钓位一经确定不能自行调换,不能移动钓位旗杆和标志。
(三)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2名本队运动员同时在钓位。应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赛区裁判认可,参赛队车辆一经安排停放,移动车辆视为自愿放弃比赛。
   (四)钓法不限,钓具自备(包括防雨、防晒、住宿帐篷等),每队可使用8支以下钓竿,(竿种不限)每支竿钓钩数量不得超过8只,每条绑钩子线只能连接单只鱼钩,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以上连体钩(严禁使用路亚钓法)。
   (五)钓饵自备,用饵不限,钓饵须一次性备足,中途不得进行补饵和串饵。严禁携带有毒有害鱼饵、制剂、(含虾药、钓鱼珠珠)除蚯蚓以外的其他活饵进场垂钓。
   (六)比赛开始当日14:30分至15:30点为清理水下杂草和打窝时间(其他垂钓时间可用打窝勺补零星颗粒和鲜玉粒,禁止补重窝如:方块类大砣饵料)等。严禁运动员进入水体,禁止使用一切光源照漂垂钓(整理钓具、钓饵、取鱼时除外),禁止使用摇控打窝船和电子报警器。
   (七)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标志旗杆和标志线。
   (八)比赛时如遇人力不可抗据等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时间,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
   (九)由于水位涨落过快,水下杂草和杂物会对比赛带来一定影响,请运动员谅解,同时请带足备用的钩、线和清理工具。
五、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1.警告(出示黄牌)
2.总重赛制罚减1Kg
3.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4.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5.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以手机拍照为依据)
1.赛前效验钓组时间带饵调漂,鱼护提前入水;
2.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3.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4.越位垂钓、擅自移动相邻钓位标志旗杆和标志线;
5.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锚;
6.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接打手机,酗酒影响相邻队垂钓;
9.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0.比赛结束和定时计量时,未计量前,未经裁判允许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指导计量,所有鱼必须参与计量;
11.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2.赛事组织委员会统一发放服装,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3.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规则、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应给予罚减1Kg重量的处罚。(以手机拍照为依据)
1.黄牌受警告处罚两次;
2.使用摇控打窝船打窝、电子报警器、照漂灯进行垂钓;
3.比赛用竿超过8支以上;
4.比赛发现不是本次参赛运动员参与垂钓事项行为;
5.运动员应坚持遵守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6.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7.比赛中无效鱼、杂物、不得入护;
8.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接打手机,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9.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若强行入护,给予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并再减1Kg重量的处罚;
10.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11.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或任何物品;
12.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13.比赛期间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14.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以手机拍照为依据)
1.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与有毒、有害的物质及物品(含各类钓鱼珠),除蚯蚓以外的其他活饵进场垂钓;
2.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3.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故意放水将渔获倒掉;
4.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5.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相互窜鱼的;
2.比赛中打架、斗殴,扰乱赛场秩序的,宣传语有违反国家法律;
3.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4.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5.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6.参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7.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相互窜鱼已严重影响比赛结果;
2.比赛中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3.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成绩计量
(一)比赛为混合鱼多尾总重和单尾重团体赛,有效鱼种为青、鲤(含无鳞鲤)、草、鲫、鳊鲂、鲢鳙、翘嘴、罗非鱼、鲮鱼(其他鱼种均为无效鱼)。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同重网计重,死鱼不计算成绩(无效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水体,不得弄死和弃岸)。
(二)采用分区计量方式,共20个区,以有效成绩的总重量为计量依据。重者列前,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分区排第一名的列总成绩1-20名档;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名次,排第二、三名的列总成绩为优胜奖,不进行名次排列(共40队获奖)。单尾重取全程比赛中前三尾排名,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单尾重不足3千克的取消此奖项)。
(四)各赛区分5个时段计量成绩:2020年9月28日18时、9月29日8时、9月29日18时、9月30日8时、9月30日14;30时(中途钓获单条鱼在1千克以上鱼翻肚可以鸣哨通知裁判临时计量,其他情况请自行保存好鱼获,死鱼不予计量)。
(五)各分区计量时,裁判计量唱数、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签字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确认,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总重量成绩
第一名:税前奖金壹拾万元整、证书四本;
第二名:税前奖金肆万元整、证书四本;
第三名:税前奖金壹万元整、证书四本;
第四名:奖金陆仟元整、证书四本;
第五名:奖金肆仟元整、证书一本;
第六名至第二十名:奖金各叁仟元整、证书各一本;
第二十一至第六十名:奖金各贰仟元整(获优胜者奖,自填队名、证书四张)。
  (二)单尾重
第一名:奖金壹万元整、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伍仟元整、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叁仟元整、证书一本。
八、设立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设立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付刚
副总裁判长:郑威、苏明华
成统裁判:张发兵
各分区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总裁判长负责现场组织、指挥调动、发令等裁判工作,并在比赛结束提交汇总成绩。
十、资格审查
  (一)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二)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三)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不接受报名;
  (四)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十一、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名额报满为止;
  (二)报名时请提供队名、领队联系电话和队员信息加入微信群(报到时提供参赛队员真实身份证号码为准,比赛中途不得更换队员);
  (三)报名费为人民币3200元/队(含保险、钓赛中餐费和2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经审核同意后,请将款汇入以下银行帐号,未收到款项的报名无效。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兴义市分行城区支行
户名:兴义市钓鱼运动协会
帐号:2409010739200003008
(汇款注明:队名和汇款人)。
  (四)咨询电话
张发兵13985953819微信同(兴义市钓鱼运动协会)
苏明华13312491323微信同(兴义市钓鱼运动协会)
十二、赛事报到时间
(一)2020年9月28日8:00至9:30报到抽签决定赛区、钓位号,由于本届比赛参赛队较多,每参赛队凭通行证1辆车到赛区,其他队员参加开幕式后进入。
(%1) 报到时必须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四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十三、其他
(1) 所有参赛队员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个人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比赛期间餐饮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3) 出于对赛事和其他选手的尊重,请各参赛队在参加赛完赛事闭幕式后再离开。
(4)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总裁判长有权暂停、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1、 成绩公布
(一)比赛成绩公告前,参赛队员如对本届大赛过程中事项有异议,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诉书。
(二)成绩查询以现场公布为准,并发至参赛队微信群内。
(三)成绩公告一经公布以组委会决定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诉求。
十五、免责声明(选手报到签字即认可本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竟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特殊情况说明:因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报名不足160支队时,录取名次、奖励金额组办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十七、本解释权属于中国万峰湖野钓大奖赛组委会


中国万峰湖野钓大奖赛组委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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