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农业部通告﹝2017﹞4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县2023年禁渔期管理工作,养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现将 2023年禁渔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望谟县境内所有自然河流、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禁渔期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禁渔要求 (一)禁止收购、销售、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二)禁渔期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三)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珠江流域禁渔期规定顺利实施。 (四)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珠江流域禁渔期规定,共同维护珠江禁渔秩序。 五、责任处罚 违反珠江流域禁渔期规定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视情节轻重,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具和渔船,吊销捕捞许可证等,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珠江流域禁渔期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0859—4610377 王母街道办事处0859-2256301 王母街街道派出所0859-4615110 平洞街道办事处0859-4726612 平洞街道派出所0859-4615110 蟋桃街道办事处0859-4610628 蟋桃街道派出所0859-4615110 新屯街道办事处0859-4820159 新屯街道派出所0859-4820078 打易镇人民政府0859-4870023 打易镇派出所0859-4780333 石屯镇人民政府0859-4825070 石屯镇派出所0859-4825173 边饶镇人民政府0859-4873051 边饶镇派出所0859-4873110 乐元镇人民政府0859-4720000 乐元镇派出所0859-4720024 蔗香镇人民政府0859-4730008 蔗香镇派出所0859-4730181 大观镇人民政府0859-4750001 大观镇派出所0859-4750187 麻山镇人民政府0859-4755002 麻山镇派出所0859-4755139 昂武镇人民政府0859-4851009 昂武镇派出所0859-4851510 乐旺镇人民政府0859-4840001 乐旺镇派出所0859-4840110 郊纳镇人民政府0859-4850002 郊纳镇派出所0859-4850182 桑郎镇人民政府0859-4780017 桑郎镇派出所0859-4780110 油迈乡人民政府0859-4740009 油迈乡派出所0859-4842110 特此通告
|